龙华经济纠纷律师 商业经济纠纷法律服务热线 谷泰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9-08-14 浏览数:115
所属行业:
生活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9999.00个
包装说明:
单 价:面议
经济纠纷起诉流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中级提起上诉。
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
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受理。确定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仲裁
仲裁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
仲裁的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
5、仲裁具有快捷性。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完成审判活动。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
2、法院调解原则 ;
3、处分原则 ;
4、辩论原则 ;
5、支持起诉原则 ;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
7、检察监督原则。

按照合同法及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如果借款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双方约定支付利息,但利息依法不得超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息的四倍,超出部分无效;

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即便欠款的事实存在,但是如果从约定的还款日起,中间如果没有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存在的话,超过2年即不受法律的保护,从而丧失胜诉权;

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经济诉讼是指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特征
1.行政复议是针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行为,而不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是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
3.是针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gbacihf/-
http://www.gdgtlssws.com